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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种想要飞上云霄的绵软感受。
不自觉的咽下口水,“是……是什么东西……”声音紧涩。
“软毫笔。山羊毛制成。笔锋柔软圆润,毫端柔软,但弹性较差,故适合写狂草,作国画中点叶、渲染。尤其在人体身上作画,可以很好综合掉肉体和皮肤的弹性……”
啊、啊啊啊啊!
脑子里有什么东西仿佛要冲破桎梏,横冲直撞。
胡塞尔有一丝害怕起来,他想要反悔了。似乎预感到什么可怕的事情。
如果说叔本华偏好以折磨肉体为乐,喜欢看着别人在他面前失控失禁,毫不保留的疯狂射精。那么杜威就是大力出奇迹的打桩机,没有技巧,全是蛮力。
而泰勒斯,胡塞尔后悔直到现在才看清楚,才是个真正老变态!他乐于将人的意志和精神打破,将人物化……
“现在,来感受第一个字。”
笔锋所落之处,肌肤饱满浸润血红的情色中,潮红一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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